时间:2022-01-07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说到鸿茅药酒相信很多人都清楚,而且最近关于鸿茅药酒的新闻刷爆了网络。最新消息显示,鸿茅药酒或转化成处方药。那么这到底是不是真的呢?下面就详细去看看。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6日就鸿茅药酒有关事宜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药品广告审批,加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透露,已组织有关专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 国家药监局要求持续加大对该企业检查力度 通知说,鉴于医务界、媒体和公众对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鸿茅药酒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出质疑,请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该企业对近五年来各地监管部门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及问题对社会作出解释;对社会关注的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加强不良反应监测,汇总近五年来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报告。 通知要求,请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说明书(功能主治)中规定的文字表述审批药品广告,不得超出说明书(功能主治)的文字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持续加大对该企业日常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如发现违反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吊销药品批准文号。 并非保健品而是药品 很多人认为鸿茅药酒是保健食品,并不清楚它是一种药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介绍,鸿茅药酒药品标准收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四册,处方含有67味药味,规格为每瓶装250ml和500ml,功能主治为: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用于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以及妇女气虚血亏。现批件持有人为“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由原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于1992年10月16日批准注册,原批准文号为“内卫药准字(86)I-20-1355号”。2002年,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换发批准文号,该品种批准文号换发为“国药准字Z15020795”。后经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次再注册,现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20年3月18日。2003年11月25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公布第六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3〕323号),公布鸿茅药酒为甲类非处方药。 延伸阅读:哪些人不适合喝药酒 1、酒精过敏者; 2、患各种皮肤病的人; 3、癫痫、心脏病、高血压、肺结核、急慢性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4、哺乳期或在行经期的妇女; 5、正患感冒、发热、呕吐、腹泻等病症的人。 药酒怎么喝才健康 1、适度 服用药酒,要根据人的耐受力,一般每次可饮用10-30毫升。每日早晚各饮1次。或根据病情及所用药物的性质和浓度而调整。总之饮用不宜过多,要按要求而定。 2、辨证服用 药酒的使用,也应根据中医的理论,进行辨证服用,尤其是保健性药酒,更应根据自己的年龄、体质强弱、嗜好等选择服用。 3、药酒服用时间 通常应在饭前或睡前服用,一般佐膳饮用,以使药性迅速吸收,较快地发挥治疗作用。同时药酒以温饮为佳,以便更好地发挥药性的温通补益作用,迅速发挥药效。 4、要中病即止 用于治疗的药酒,在饮用过程中,应病愈即止,不宜长久服用;补性药酒,也要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适宜少饮,不可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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